公司出台《关于对员工子女考取大学奖励》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17:48:00 点击次数:9411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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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鼓励员工子女勤奋上进、早日成才、奉献社会,201784日,山东泰山轮胎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员工子女考取大学奖励的规定》,决定自今年起对公司在岗(含公司办理退休)员工直系子女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被高职及以上国家正式批准院校录取的,给予一定奖励。其中被列入“211”、 “985”工程大学本科录取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被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录取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被高职院校录取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规定》出台后,受到了公司广大员工的一致称赞,公司也对员工提出期望,希望广大员工爱岗敬业,尽好家长和员工双重责任,为家庭和企业争取更多荣誉,共同构建和谐企业。(政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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